梅艳芳这样安排遗嘱,让他妈妈提起诉讼
- Kenneth Goh
- 3月11日
- 讀畢需時 3 分鐘
梅艳芳在遗产安排上采取了信托基金管理的方式,而不是直接把遗产留给母亲,这直接导致了母亲覃美金的不满,并最终引发诉讼。以下是关键原因和过程:

1. 没有让母亲直接继承遗产
梅艳芳的遗嘱明确表示:
母亲不能直接继承遗产,而是由信托基金管理。
每月发放 7 万港元生活费,确保母亲有稳定经济来源。
但母亲无权要求额外资金或直接控制资产。
➡ 结果: 覃美金对这个安排极度不满,认为这笔钱远远不够,并要求获得全部遗产。
2. 由汇丰信托(HSBC Trustee)掌控遗产
梅艳芳选择了汇丰银行作为信托受托人,而不是让母亲或家人管理遗产。
这意味着母亲无法自由支配财产,只能依靠信托基金按月发放的生活费。
资金的用途受严格限制,例如不能一次性提取大额资金或随意变更信托安排。
➡ 结果: 覃美金认为自己被“剥夺”了女儿留下的遗产,因此愤怒地起诉信托管理人,试图夺回财产控制权。
3. 诉讼过程:母亲要求撤销信托,获得全部遗产
2004年(梅艳芳去世后不久),母亲覃美金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,试图:
推翻梅艳芳的遗嘱,要求获得全部遗产。
终止信托基金,直接继承所有现金、物业和投资资产。
声称7万港元的生活费不够用,要求增加金额。
4. 法院判决:维持信托安排,驳回母亲请求
香港法院最终裁定:✅ 梅艳芳的遗嘱和信托基金合法有效,不能更改。✅ 覃美金无权控制遗产,只能按规定领取生活费。✅ 遗产将继续由汇丰信托管理,用于母亲的生活开支以及梅艳芳指定的慈善用途。
法院认为,信托的安排是梅艳芳的真实意愿,没有证据表明她在遗嘱签署时受到胁迫或误导。
➡ 结果: 诉讼失败,母亲依旧只能每月领取 7 万港元生活费,无法取得更多遗产。
5. 诉讼失败后,母亲继续争取提高生活费
尽管法院驳回她的要求,覃美金仍然多年不断上诉,希望获得更多资金。
2011年,她再次申请增加生活费,但再次被驳回。
2013年,她试图要求一次性领取大笔资金,仍然失败。
她还曾向香港终审法院申诉,甚至在媒体上公开批评梅艳芳的遗产安排。
最终,法院始终维持梅艳芳生前的遗愿,信托基金按照原计划继续运行。
总结:为什么母亲要提起诉讼?
原因 | 详情 |
无法直接继承遗产 | 信托基金控制遗产,母亲不能自由支配资金 |
每月生活费有限 | 只发放 7 万港元,母亲认为不够用 |
不满信托安排 | 受托人是银行,而非家人,母亲无法掌控遗产 |
希望获得更多钱 | 诉讼目的主要是撤销信托、继承全部遗产 |
长期诉讼失败 | 多次上诉,但法院坚持信托安排不变 |
梅艳芳的做法确保了母亲的基本生活,但也限制了母亲的经济自由,这正是母亲不断诉讼的核心原因。这起案件也成为香港信托规划的一个经典案例,凸显了信托在财富保护、避免挥霍和防止争产方面的作用。